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

人造出嚟嘅替身 - 方卓如

2015年3月26日 - 信報

上市公司成日都有塊免死金牌,就係要對股東負責,上市公司唯一目標,就係要為股東謀取最大利益。有呢句金句,上市公司狂加租應份,大加票價合理,過程令市民社會受苦,sorry,上市公司是冷血的,是機械人,眼裏只有股東,為佢哋受盡千夫所指,全身中箭,又如何?

《經濟學人》有講呢個問題,究竟為股東賺盡呢個藉口啱定唔啱。為股東賺盡,結果可能是Enron,咁即係只求股東利益唔應該係必對定律。《經人》有佢嘅分析,但用我最layman嘅眼中睇,有限公司本身係一種保護股東嘅經營方法,用制度創造咗一個替身,代替股東去請人、借錢、簽合同。有什麼事,有限公司負責,股東毋須上身。就係因為呢個人造人是設計出來的替死鬼,所以問人借錢時,要股東擔保,以免替死鬼一死以謝天下,唔還錢。

上市公司只不過是有限公司進化版,讓你可以自由更換股東身份,骨子裏都是一個人造的經營軀體。

如果一個人話要為自己賺盡,不顧其他人死活,在社會道德上是天理不容,無理由將這句說話搬到由人創造的軀殼上,就會變成真理。

上市公司並非無人駕駛,是由人指揮。賺到盡,得益嘅唔係公司本身,係駕駛佢嘅人。

認實最貪心嗰個

用「為股東賺盡」做理由,下一句其實係「我都會水漲船高」。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為股東賺盡,上市公司唔識貪心,佢只係將駕駛者的貪心反映出來。

下次再有人理直氣壯話,上市公司就係要為股東賺盡,你認住佢,佢就係最貪心嗰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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